它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什么。
現在所說的商標使用,正常情況下應該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在商業活動之中使用,二是滿足了商標使用的基本條件,是商標意義上的使用。在商業活動之中使用這個規則,人們還是比較容易理解的。面向大眾的牟利性的商標使用行為,基本上都可以歸到商業活動使用的范圍。舉個例子,一個商家在推廣產品的時候,把產品標注為其他品牌的商標,以此吸引消費者,這就屬于商標的商業使用行為,是商標侵犯的一種做法,是不被允許的,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第二個商標使用的規則,是商標意義上的使用。想要理解這個使用的規則,首先應該懂得什么是商標意義。一個品牌注冊商標之后,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可以了解這個品牌的來源,是由哪個廠家生產的,它的具體制造者是誰,或者是從哪里出產的。這就是商標的根本存在的意義。而商標意義上的使用,它的意思就是人們在使用商標時,依據著商標的具體使用意義的規則使用的。
像一個品牌的名字叫做世紀品牌,如果其他商家在進行產品宣傳的時候,只是把世紀這兩個字當成其最本原的意思進行理解,那么就不構成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而假若其他的商家把世紀這兩個字當成了產品的商標進行推廣與宣傳,這兩個字在宣傳之中已經失去了其在語言學上本來的意義,那么這就是屬于一種商標意義上的使用。在沒有得到這個品牌擁有者的授權的情況之下,則是屬于商標使用上的侵權行為。